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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线执法切忌简单粗暴

据报道,近日湖北一大巴车司机因乘客带萝卜白菜被罚款200元。执法民警称“法律规定不能拖货,青菜属于货物”。此事一出,网友纷纷转发并讨论。1月27日凌晨,湖北高速交警发布通报,决定撤销处罚,暂停相关民警工作,并向当事人道歉。

【短评】 进入春运后,各地交警加大了执法力度,比平时更加重视交通违章处罚。但是,在证据不充分、法律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开出了罚单,把一点青菜萝卜认定为货物并开罚单,坦率地说,这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执法,这种罚单是否与创收、提成有关,应予追问。让人欣慰的是,湖北高速交警知错即改,及时撤销了不当处罚,值得点赞。这一事件也同时警示,作为执法者,是否严格依据证据和法律执法,不仅关乎被执法对象的权益,也关乎执法者的形象,对于一线执法者来说,应严格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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