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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新办发布会解读《长城保护总体规划》——
坚持原址保护原状保护长城

○ 一是坚持价值优先,既有长城的总体价值概念,也有每一段、每一个点的具体价值及其载体。

○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尽可能按原状保护。

○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有砖石长城,有土长城,要进行分类保护。

本报北京1月24日讯 记者张雪报道: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的《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相关情况。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在会上表示,《规划》为建立长城保护传承利用长效工作机制,督促各省(区、市)将长城保护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下去,提供了重要遵循。

《规划》提出原址保护、原状保护的总体策略。对于绝大多数长城点段,重点做好日常养护、局部抢险和标识说明。对于价值突出的点段,在开展考古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最低程度干预和真实性原则,实施局部修缮加固,设置展示服务设施,展示长城文化景观。

“针对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的长城过度修复、不当修复问题,《规划》对如何保护长城提出了相关要求。”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介绍,《规划》规定国家文物局负责抓好顶层设计,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各地提供业务指导。主要突出三点:一是坚持价值优先,既有长城的总体价值概念,也有每一段、每一个点的具体价值及其载体。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尽可能按原状保护。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有砖石长城,有土长城,要进行分类保护。

《规划》要求在落实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各地探索设立长城保护员公益岗位,鼓励志愿者、社会团体参与长城公益服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地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宣传长城文化、长城精神,使长城成为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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