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与山西坤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将依法享有的山西恒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帝武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的债权(本金9928.7807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山西坤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项下的担保措施:江苏伟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以对太原坤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张耀华、马国庆以其持有的山西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张耀华、徐小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请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山西坤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