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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9年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年新增担保额956.5亿元——
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快速增长
本报记者 董碧娟

1月17日,财政部发布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底,国家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和33家省级农担公司先后成立,累计设立市(县)分支机构376家,与地方政府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设立952家业务网点,业务覆盖范围超过全国一半县市行政区。3年来,全国新增担保项目26.11万个,新增担保额956.5亿元,在保余额560.3亿元,其中,2018年10月底前新增担保项目13.3万个,新增担保额452.9亿元,农担体系已从前期的搭机构、建机制向业务快速增长期转变。

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财政创新完善担保费补助、业务奖补、贴息等政策,积极支持农担体系发展,不少省份首次贷款户占比超过50%,且综合融资成本基本控制在8%以下,所有农担项目全部为农业项目。

据了解,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从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每年大约230亿元,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并明确3年内重点用于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3年来,我国农担体系基本健全,农担业务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初步得到缓解,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成效逐步显现。

“农业现代化关键在于产业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财政资金大力保障,更需要金融资金的大力扶持,金融资本的逐利性和谨慎性决定了必须有政府支持的担保机制加以保障。”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申学锋认为,财政支持“三农”是职责所在,但财政资金毕竟有限,要树立财政与金融双轮驱动合力助推“三农”的理念,通过农业信贷担保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效应,支持金融资本发挥应有作用,探索建立多主体、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构建财政、金融、政策性保险和政策性担保“四位一体”的协同支持体系。

今后应从哪些方面着力完善农业信贷担保机制?申学锋认为:一是构建“银保担联动机制”。财政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农业担保公司在省以下建立子公司或办事处,提供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优惠等服务,最终形成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支持对象,以三产融合下的产业振兴为导向,从农业主体申请到银行审核到保险承保到提供担保再到银行放贷的“银保担联动机制”。二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和保险部门开展适合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信贷和保险品种。此外,还应加强农担公司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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