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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9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罗湖获评生态文明示范区
深圳罗湖区生态环境优美。 本报记者 杨阳腾摄

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报道:深圳市罗湖区日前被生态环境部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据了解,在城区迅速建设、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罗湖区始终下大力气守护生态环境,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果。在深化生态文明机制体制改革方面,罗湖区深入推进环保体制机制创新,以完善商事登记制度配套改革为契机,编制了全国首份环保准入“负面清单”;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新路径,在全市10个区中最先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数据库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系统两大平台;制定《罗湖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以区环水局、城管局、东晓街道办等7个单位为试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如今,“罗湖蓝”已成常态。数据显示,2013年到2018年,罗湖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从73.3%上升到96.6%;PM2.5平均浓度从43微克每立方米下降到26微克每立方米。同时,城区“水颜值”持续提升,深圳河(罗湖段)、布吉河(罗湖段)基本消除黑臭;深圳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在100%。

同时,罗湖区的产业结构更加“绿色”。2017年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超过96%,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2.9%,每平方公里GDP产出27.3亿元,综合能耗呈下降趋势,连续7年为深圳最低。

罗湖的生态环境建设获得了市民广泛认可。2017年,罗湖区共受理群众投诉和咨询案件4196宗,信访量同比下降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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