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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9年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
促进企业“新陈代谢” 实现注销“一网”服务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佘 颖

1月10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和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8年,我国新增市场主体2149.58万户,新增企业670万户,平均每天新增企业1.83万户,年度注销企业数为181.35万户。从注销和新设企业比例来看,2018年新设企业与注销企业的数量比为3.69比1,即平均每进入市场3.69户企业,就有1户企业通过注销退出市场。如果看办理的简便程度,企业“生死”大不一样——目前,我国企业开办环节从原来7个环节变为4个环节,时间由原来22.9天变成8.6天,但是企业注销往往要几个月,注销难仍是社会热点。

马正其表示,企业注销难,既有客观原因,也有机制原因。“企业进入市场从事一段时间的经营活动后,形成了大量法律关系,牵涉到诸多利益主体。企业注销之前,必须彻底了结包括偿付债务、缴清社保、清结税款等事项。与企业登记设立时是一张白纸相比,企业注销势必要更加繁琐、复杂。”马正其表示。

“随着社会诚信体系逐步完善,大量注销企业受到联合惩戒限制,企业自身遗留问题难以快速解决,延长了自身注销的时间,部分企业还存在着证照章丢失、股东意见不合等问题。”马正其表示,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间缺乏协同联动、“一次告知”不到位等,也导致了企业多次往返办事,增加了注销的难度。

为解决此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共同起草了《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强化对违法失信企业的惩戒约束,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结构优化。此外,五部门还联合编制了《企业注销指引》,对社会统一公开告知涉及企业注销全过程的业务流程图、文书材料规范、法律法规规定、权利义务风险等,以便企业合理安排行动,帮助企业尽快解决注销流程“僵局”,顺利完成市场退出。

同时,相关部门优化社保、商务、海关等登记注销,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了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将“企业分头跑”变为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业能够“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提升企业办事体验。

以企业注销最常见的税务问题为例。据饶立新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提出“少跑腿”“即时办”“容缺办”,基本破解了企业税务注销分类处理的难题。

“少跑腿”就是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向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如果没有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发票、无欠税、无罚款的,就可以免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

“即时办”就是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对于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无罚款,已缴销发票且相关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现场就可以办结税务注销手续。原本企业税务注销办理时限是20天,定期定额个体户是5天。

“容缺办”就是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办理税务注销业务的时候,纳税人如果资料不齐,可在作出限时补齐的承诺之后,当场由税务机关出具清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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