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夏先清报道:为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职能作用,切实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河南省高级法院、河南省检察院日前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据悉,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两院”共同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意见,全国尚属首例。
《意见》共6部分30条,具体包括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持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延伸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表示,“30条意见”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持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李自民表示。
河南省高级法院研究室负责人马献钊认为,“两院”联合出台“30条意见”,有利于“两院”形成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合力,有利于执法司法标准的统一,有利于提高服务保障的质效。他介绍,“两院”建立了涉民营企业工作会商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规范化渠道三方面长效机制,防止服务保障措施“走过场、一阵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