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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9年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撷英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綦建红——

加强“一带一路”国际金融合作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资金融通问题,不是单一金融机构、单一国家单打独斗所能解决的,更不是单一融资体系所能满足的,需要多边金融机构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共同努力。

当70个左右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生态迥异的国家和地区在“一带一路”共同平台上打造多边金融通道时,就不再是单纯的资金借贷与融通问题,而是需要按照协商一致的规则进行多边优势互补,涉及金融制度协调、金融机构合作、货币支付体系、金融风险监管等诸多方面。因此,“一带一路”国际金融合作,其实质就是金融架构的顶层设计问题。

在金融制度协调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金融生态差异较大,部分国家存在严格的金融管制,彼此之间的资本进出难度很高。因此,要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国际金融合作,首先需做好金融制度协调和金融规则对接,保障它们在开放的平台上进行合作。其中大多数金融体制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市场普遍不够健全,从间接融资体制向多样化融资体制的演化,构成金融制度协调的重要内容。

在金融机构合作方面,需要充分依靠各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相互补充和共同发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体系。开发性金融主要发挥“引领性”和“开放性”作用。“引领”指既可连接政府与市场、整合各方资源,又可为潜力巨大的需求者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以市场化的方式引领商业性金融。“开放”则指开发性金融跳出各国内部,以更为开放的方式与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如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政策性金融主要发挥“保障性”作用。商业性金融主要发挥“操作性”功能,在资金融通过程中必然涉及账户管理、资金结算和清算、代理行关系、银团贷款、项目贷款等。这些实务性操作均对金融机构合作提出了具体化要求。

在货币支付体系方面,“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合作框架需要拥有自己的货币支付体系。为了实现货币支付体系的对外独立性和对内合作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需要逐步建立一定规模的多边货币互换体系。中国在签订本币互换协议、货币直接交易、人民币清算银行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方面已经开展了先行先试,这为多边货币互换体系的建立迈出了第一步。

在金融风险监管方面,涵盖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在内的金融风险,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金融合作需解决的现实问题。需采取有效的预警性、应对性、改善性和保障性措施。为此,应构建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和统一的投资规则,通过鼓励沿线国家信用管理部门、信用服务机构和评级机构合作,建立强大的社会信用体系等措施,实现金融监管的资源共享与有效开展。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字经济研究部 孙 克——

开拓数字经济发展新局面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是数字化改造提升旧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关键期,应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谋划,努力开拓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推动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一是加紧落实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加强数据开放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和共享平台的衔接,建立社会参与的互动机制,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商业增值潜力显著的高价值数据。二是推动开展数据开放评估工作,确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数据开放评估指标体系,以网站为抓手实施评估检查,充分考量政务部门数据开放质量和成效。三是加强与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工作衔接,支持开展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利用开放数据开展创业创新,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一是加强观念引导,通过组织公共研讨会、发布数字化转型相关报告等,增强传统企业对数字化转型的价值认知,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二是积极推进工业数字经济发展,加大工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推广力度,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三是完善数字经济企业保险制度,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保险,切实降低和保障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试错成本和试错风险。四是加快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显著增强传统企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服务能力,大幅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推进数字经济协调发展。一是强化对数字经济区域发展的统筹规划,形成央地联动、区域互补、产学研协同的协调发展机制。二是开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在制造业、农业等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实施一批数字经济重大工程,全面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三是引导东中西部数字经济产业合理有序转移,组建数字经济产学研用联合体、产业创新联盟和产业园区等,多渠道吸引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加强内地布局,带动当地上下游企业发展。

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一是逐步制定电信、互联网等领域的基础性法律,针对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出台适应网络环境的专门法律法规,围绕运营、资源、平台等层面的具体问题形成有效法律规制。二是建设大数据监测与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破解共享经济、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融合监管难题。三是完善数字经济统计测算体系,研究制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统计制度和方法,推动形成具备广泛共识的测度核算方法。

(肖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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