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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9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签署了编号为中信呼资受托转201812号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受托将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并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名义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事实。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重整、歇业、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等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重整、歇业、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5月31日的本金金额和利息金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按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

2.公告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19年1月7日

附件: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清单 单位:元

序号债务人名称币种本金利息抵、质押人名称保证人名称原贷款行1四子王旗佳辉硅业有限公司人民币150,000,000.0041,352,614.05山西三佳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山西三佳煤化有限公司、四子王旗佳辉硅业有限公司阎吉英、郭秋梅、阎慧辉、卜静文、介休市绵山风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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