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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9年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家“承诺”莫成谎言
廖卫芳

元旦至春节这段时间,各地市场迎来销售高峰,不少商家展开让利促销。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家让利促销,向消费者作出相应“承诺”,实属常情。但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总有一些商家对自己作出的“承诺”并不上心,动不动就号称“全市最低价”“不赚一分钱”“清仓大甩卖”等,以此吸引顾客。有时同一商品、品牌、式样,家家都说自己是“全市最低价”“亏本大甩卖”,结果蒙骗了顾客,损害了消费者切身利益。

当然,许多消费者自身也负有一定责任。有的消费者明知自己上了商家“承诺”的当,但因怕麻烦、懒得计较而不了了之,助长了一些不法商家更加肆无忌惮地乱“承诺”。

遏止商家乱“承诺”的乱象,一方面工商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夸大宣传,欺瞒、忽悠消费者的商家要严厉查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广大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切莫轻信商家的“承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擦亮眼睛,戳穿不法商家的“谎言”,使之没有乱“承诺”的市场。

(作者单位:浙江省开化县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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