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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9年1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法:
利用微信赌博属于“开设赌场”

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最高法近日发布了5件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其中涵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网上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

近年来,利用微信群赌博的案件屡见不鲜,危害严重。指导案例105号《洪小强、洪礼沃、洪清泉、李志荣开设赌场案》和指导案例106号《谢检军、高垒、高尔樵、杨泽彬开设赌场案》明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以押大小、单双等方式参与赌博,或者设定赌博规则“抢红包”等,利用微信群控制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都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介绍,从2014年1月份到2018年11月份,全国法院审结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件120件,生效判决人数146人。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于2017年6月1日施行以来,全国法院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2971件,生效判决人数5734人。

据悉,最高法目前正在就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三个新型网络犯罪起草制定司法解释,预计在2019年上半年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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