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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9年1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应肯定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作用

蒙慧欣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明确了平台经营者的“承担连带责任”,并对平台经营者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信用评价规则,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和先行赔偿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和先行赔偿责任的规定,主要针对电商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设立,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建立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虽然仍属倡导性规定,但对于保障商品、服务质量的积极作用是不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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