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停业、清盘、法人跑路失联……今年6月份以来,P2P平台“暴雷”不断。8月初,上海市公安局下辖黄浦等10个分局共通报了44起P2P平台“暴雷”立案侦查案件,立案理由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针对这一现象,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行业检查和企业自查,条件成熟的机构按要求申请备案。新一轮P2P网贷平台合规检查序幕随即拉开。
据统计,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
“从已爆发的案件看,许多网贷平台名义上是网络借贷,实际上是非法集资。”12月9日,在“P2P网络借贷的刑事风险防范”高端论坛上,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介绍,很多案件到了发案阶段,涉案企业和人员、资金链早已断裂,广大集资参与人损失很难挽回。
近年来,在金融犯罪发案率下降的同时,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持续高发。2017年,检察机关就非法集资类金融犯罪案件(含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8252件17144人,同比分别上升6.18%和4.50%。
最高法统计显示,2015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08.23%、36.7%、6.13%;2015年至2017年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70.1%、76.2%、22.2%。
“目前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期。‘e租宝’‘泛亚’等跨省份大案要案不断出现,涉案数额不断攀升。”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陈学勇说,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确保刑罚效果。
据了解,2015年至2017年,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连续3年均超过70%,监禁刑率连续3年均超过90%,均远高于同期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和监禁刑率。
孙茂利表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工作,建设并运行经济犯罪风险预警监测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发现预警处置风险的能力。同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疏导化解各类风险,防控化解风险隐患,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