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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兴业银行拟设债转股子公司

本报讯 记者温济聪报道:12月21日,兴业银行公告称,该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亿元,投资设立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兴银投资”),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兴业银行成为继五大国有行之后,第一家设立债转股子公司的股份制银行。

今年6月份,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为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实施债转股,应当通过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转让债权,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化为股权。

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央行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鼓励保险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兴业银行此举有利于债转股子公司创立主体多元化,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其中,并对股份制银行以及其他民营银行参与债转股起到示范作用。“不过,债转股业务依旧是‘签约比较多,落地实施比较难’。对于银行来说,持有股份不是目的,还要有合理明确的退出机制。” 董希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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