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 记者张雪报道:外商投资法(草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对外商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对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草案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和政府采购活动,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以及其他方式进行融资,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等。
为加强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草案明确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权保护,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条件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