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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序号借款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1深圳经济特区汇华集团有限公司4008799.22保证人深圳新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停业2深圳经济特区汇华集团有限公司1200深圳市汇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其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同乐大厦同庆阁五层房产(产权证号深房地字第0072091号)提供抵押担保停业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转让方”)与深圳市欧科供应链有限公司(“受让方”)于2018年12月12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在下表所列债权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债务人的债权人。

据此,请有关债务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注:本清单金额单位为人民币10399.22万元,本清单金额仅计算至基准日2018年9月20日。债权的具体金额根据相关借款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进行计算。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深圳市欧科供应链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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