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转让方”)与深圳市雨帆食品有限公司(“受让方”)于2018年12月12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在下表所列债权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债务人的债权人。
据此,请有关债务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借款人 本金
余额
利息
余额
担保情况 当前资
产状况
1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2160753.32深圳市凯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停业
注:本清单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本债权的基准日为2018年9月20日,以上债权金额仅供参考。债权的本金、利息、总额等可能因转让方的核算与破产管理人的确认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破产管理人出具的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深圳市雨帆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