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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2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
案件审理越来越透明
本报记者 李万祥

司法公开拉近了人民法院与公众之间的距离,在保障公众参与司法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近日发布的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显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已全部开始通过统一平台向当事人、代理人公开新收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

作为全国统一的公开平台,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集中公开全国法院的基本信息,如机构设置、法官名录、诉讼指南、开庭公开、名册信息等,面向案件当事人集中公开审判流程信息。

“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当事人等千方百计托关系打听案件进展的现象,变成人民法院主动、及时、同步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过程的透明度。”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亮介绍,按照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全国各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流程信息,均应当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这是我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又一里程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指出,评估中也发现,部分法院对在集中统一平台发布审判流程信息重视不够,部分法院录入信息不准确。

专家建议,规范节点信息录入,无缝对接统一平台,应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实现数据随案同步生成,避免信息数据誊录不准确和数据公开滞后问题,提高系统信息录入与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并规范栏目的层级设置及信息发布位置,提升当事人查询信息的便捷性和及时性。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公开的信息化、常态化水平,确保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吕艳滨指出,根据此次评估情况,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仍存在问题,如部分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较低,部分法院裁判文书不上网审批有待规范,个别裁判文书上网周期较长,部分法院未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不上网裁判文书信息项,等等。

报告建议,从规范发布时间角度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的时间起算点,应当考虑改变裁判文书生效后上网的规定,改为作出后即应上网;同时适当细化裁判文书不上网公开的规定,加强信息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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