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1日讯 记者曹红艳报道: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73%左右,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左右,滨海湿地整治修复规模不低于69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左右。
《行动计划》要求,科学谋划、多措并举,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三年综合治理见实效。根据《行动计划》,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大幅度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明显减少入海河流劣V类水体;实现工业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完成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清理工作;构建和完善港口、船舶、养殖活动及垃圾污染防治体系;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持续改善海岸带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渔业资源;加强和提升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据介绍,《行动计划》确定开展陆源污染治理行动、海域污染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环境风险防范行动等四大攻坚行动,并明确了量化指标和完成时限。陆源污染治理行动,包括针对国控入海河流实施河流污染治理,并推动其他入海河流污染治理等;海域污染治理行动,包括实施海水养殖污染治理,清理非法海水养殖等;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包括实施海岸带生态保护,划定并严守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在三省一市(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和天津市)管理海域面积中的占比达到37%左右;环境风险防范行动,包括实施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开展环渤海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