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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印发
美丽洞庭湖有了新目标

本报讯 记者熊丽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近日印发《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规划区范围27.16万平方公里。该规划是未来一个时期指导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基本依据。

作为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是我国水量最大的通江湖泊,是长江中下游重要水源地、湿地和农副渔业生产基地,在保障长江中下游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航运安全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素有“长江之肾”之称。保护好洞庭湖水质,持续改善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对调节长江径流、维护洞庭湖生态功能、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乃至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和水安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2014年国务院批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来,湖南、湖北两省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洞庭湖水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式制约,以及近年来入湖江河水文节律的变化影响,洞庭湖面临部分地区供水保障能力不强、水体污染形势严峻、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

通过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到2020年,洞庭湖区城乡供水安全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水质富营养化程度将下降,规划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将得到遏制,生态系统功能将有所改善。到2025年,洞庭湖区城乡供水安全将得到全面保障,规划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生态系统良性发展。到2035年,洞庭湖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将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水安全保障要求相适应,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规划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部达标,建设美丽洞庭湖目标将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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