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好区域发展“一盘棋”,协调发展是制胜要诀。上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正式印发,对下一阶段推动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区域发展作了部署。
近年来,我国在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的区域发展格局。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区域发展的协调性不够仍是困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那么,新机制“新”在哪儿,又该如何尽快建立?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在资源禀赋上存在较大差异。这决定了区域发展必须以整体把握国家战略为前提,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发展实际,构建更为精准有效的区域政策。换句话说,我们既要把区域协调发展作为一个统领性目标提出来,把区域板块发展、经济带建设等统筹到区域战略中去,也要更加强调构建差别化、有针对性的区域政策体系,强化区域间的分类施策、精准发力。
基于以上考虑,《意见》从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深化区域合作机制、优化区域互助机制、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等八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通过对协调发展新机制的系统梳理和阐述,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从内容上看,上述机制涉及区域发展的不同层面,归纳起来有三条主线贯穿其中,即区域融合发展、空间平衡布局、绿色可持续发展。透过主线,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顶层设计者对于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式的诉求,强调通过各类要素资源的充分整合,有效弥补地区发展之间的差距,打造与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对接机制。
不少地方在《意见》出台前已经开始主动尝试,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比如,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前,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已经过了多年的实践,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形成了诸多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再如,从2016年底开始启动的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机制,在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促进生产要素有序转移方面成效明显。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迈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不仅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未来,要着眼分类指导与一体联动、重点引领与全面协调有机结合的指导思想,尽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落地实施,形成区域高质量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