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财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对安科机器人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债权的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拟对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收购的安科机器人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债权进行处置。

一、债权资产概况

(一)债权标的金额

债权合计约322,740.78万元,其中本金287,960.59万元(含抵债资产45,193.61万元),利息34,780.19万元。具体如下:

公式

注:1、上述数据计算截止日为2018年9月1日,后续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最终需以实际转让结果为准;

2、第6户债权深圳市大德银投资有限公司抵押物已由法院依法裁定抵债,抵债金额为451,936,121元。该项本金498,830,034.14元为现不良贷款本金与抵债金额合计值。

(二)资产分布情况

主要位于深圳市,部分相关资产位于惠州、杭州、宁波、常州、长沙、包头等地(详见资产公司对外网站公告附件)。投资者可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gwamcc.com)或向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上述债权情况最终以合同、借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应自行详细、全面了解上述债权资产情况。

二、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拍卖、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三、交易对象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四、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附条件)。

五、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29日

六、公告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七、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崔女士、贺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193393、0755-82212359、0755-82212225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大厦A座37楼

邮政编码:51800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尉女士 联系电话:0755-8221252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18年11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