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28日电 记者何伟 曾金华报道: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28日联合发布公告,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公告明确,将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同时,增加部分家用医疗器械商品,在离岛免税商品清单中增加视力训练仪、助听器、矫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支持设备(非生命支持),每人每次限购2件。新政策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自2011年4月20日正式落地至2018年4月20日,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已实施7年。在本次政策调整之前,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为16000元。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19日,海关共监管三亚、海口两家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品4796.6万件,销售金额375.9亿元,购物人数达1153.5万人次。离岛免税政策在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中,释放了巨大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