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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宿合法化需明确监管主体

王兴斌 原国家旅游局规划专家

近日,我国共享住宿领域首个标准性文件《共享住宿服务规范》发布,旨在提升共享住宿服务的标准化和品质化。民宿走向合法化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到底谁来担当监管中最重要的主体,哪些部门配合监管。当前,一些地方在民宿的监管中要么没有主体,要么是多主体,比如有些地方的乡村民宿是农业部门主管,有些是旅游部门主管。监管主体的不确定性,导致多头管理,出了问题没有责任主体,相互推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宿的规范和合法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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