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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要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聂平香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主任、研究员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再推53项措施支持自贸区深化改革创新,将部委有关权力下放至自贸试验区,放宽外资企业资质要求,破除外商投资准入的“弹簧门”和“玻璃门”,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之前自贸试验区反映的一个共性问题是赋权不足。虽然赋予了自贸区很多新的权力,但国内法律法规没有及时修改修订,少数部门为避免承担责任,在审批上出现了不配合的现象,很多政策落地效果不足,导致后期“大门敞开,小门不开”问题。可以说,针对这些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出台相应支持举措,为打通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堵点、难点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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