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乡村振兴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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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强化“制度引擎” 助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许铁敏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只有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才能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是创新乡村人才体制机制的应有之义。要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列车”急速前进、行稳致远,必须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引擎”,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培育制度体系。

首先,破解身份属性,创设职业认定体系。完善职业认定体系是实现农民向职业转型跨越的“先手棋”。要抓紧出台国家层面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意见,明确职业属性分类,推动相关岗位列入职业分类大典,完成农民由身份名称向职业名称转变。要建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认证、注册登记、信息统计和入库管理体系,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和农业产业扶贫对象为重点,分层分类分级培育。要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专项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职业发展和劳动关系,统一城乡劳动用工制度,破解“无法可依”困境。

其次,构建激励机制,完善社会支持体系。社会支持体系直接关系新型职业农民切身利益,是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制度的重点。要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新型职业农民。要建立优先支持机制,推进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优先安排申报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和服务,优先提供金融信贷支持,优先推选农业相关奖项评选,优先安排参加各类考察、学习和交流活动,优先享受政府制定产业或产品取得品牌认证。要建立收益共享驱动机制,在按股分红、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基础上,合理给予职称较高的新型职业农民更多的权重。

第三,创新工作方法,重塑人才管理体系。科学的人才管理体系是新型职业农民制度的重要支撑。要加强组织管理,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纳入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考核内容,使之上升为政府行为,成为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力抓手。要用足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城市青年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要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形成以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带动农民增收、信息化水平、绿色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要建立评价体系,实行“资格年检”机制,主要检查继续教育学时、从业范围等内容,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原则,探索“能进能出”机制。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中国农业的未来。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必将成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强劲“引擎”,助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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