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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七项进口税收政策通知文件 增补审批责任追究条款

本报北京11月26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财政部26日发布消息表示,为积极落实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进口税收政策管理,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免税业务统一管理等7项进口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对中资“方便旗”船、天然气、科技重大专项、口岸进境免税店、免税业务统一管理、重大技术装备、“十三五”煤层气勘探开发等7项进口税收政策通知文件增补审批责任追究条款。

财政部表示,上述7项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分别印发多年来,财政部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执行,确保相关政策取得良好效果,在有关领域积极支持国内所需的能源资源、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消费品等免税进口。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此次增补的审批责任追究条款强调财政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相关进口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应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违纪行为。

据悉,今后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新出台的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将继续列明类似审批责任追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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