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6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通知指出,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持续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为12月2日至12月8日。12月2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