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未来城市化愿景的过程中,小城镇具有重要地位。未来,我国可能会存在四个“四分之一”,即有四分之一的人口在农村,四分之一的人口在大城市、特大城市,四分之一的人口在中小城市,四分之一的人口在小城镇。因此,加快小城镇建设,探索小城镇发展的途径和模式特别重要。
要推动特色小镇的发展,需要对小城镇的类型进行分类。当前,我国的小城镇可分为三大类:大城市周边的城镇,农村附近的城镇以及历史文化保护重地、军事重地等具有特殊功能的城镇。针对不同类型的小城镇,要分类施策、区别对待。
对大城市周边的城镇,要采取全面发展的方式。这样,小城镇的人口既可以分享中心城市的人才、技术、各种服务的优势,同时又能够疏散中心城市的人口和资源,解决中心城市的“城市病”问题。
对农村附近的城镇,要采取积极稳妥的发展方式,区分具有潜力和可能衰落的城镇,对有潜力的城镇重点发展。
对具有特殊功能和使命的城镇,要通过各级政府的投入,保障其发展。
当前,小城镇发展中还存在着规模不经济等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公共的资金、政府的资金,还有各种社会的资金来支持。没有金融的支持,小城镇的发展,就可能是一句空话。中央和各级政府需要加大投入,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小城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文字整理 欧阳梦云 吴 浩 张海燕 秦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