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双11”快递高峰,西安交警部门日前与快递协会建立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快递员交通违法行为将由交警通报协会并抄送企业。一月内被处罚3次及以上或全年被处罚5次及以上的,企业予以开除,由协会在全市行业内通报,不得在西安从事快递员工作。
【短评】 《快递暂行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但现实中,快递外卖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交通纠纷乃至事故频发。此次西安交警部门与快递协会建立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是对快递法规的严格落实,也是对快递安全的郑重重申。下一步应抓好落实,督促经营快递业务企业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