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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民企纾困要科学规范
梁 睿

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政府正在积极行动,采取各种形式化解民营企业的股权质押风险。厦门拟设立多个百亿元级专项基金,以“股债联动”方式,化解当前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为上市公司特别是民营上市公司“雪中送炭”。此前,深圳、北京、山东、浙江等民营上市公司较为集中的地方,亦准备筹集超上百亿元规模国资为民营企业纾困。

国资入场为缓解大股东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带来了很好的解决方案,一则引入国资可以为上市公司增信,降低挤兑风险,维系产业和就业稳定;二则引入资金降低杠杆,为大股东解除流动性危机,能帮助上市公司回归正常经营,恢复造血能力;更重要的是能提振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信心,防止“闻质押而色变”现象,以及抛售股票导致市场进一步下跌并引发更多平仓风险等情况发生。

不过,为民企纾困,拆“质押”地雷于当下,也需要把握分寸,精选标的,划定底线。

首先,要防止借救民企之机高溢价并购输送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50家民营上市公司宣布获得国有资本入股接盘,仅9月份至今,已有近20家公司披露了大股东向国资转让股权的意向,虽然大部分交易价格比较公允,但也有不少地方出手阔绰,价格让人惊奇。国资属于全民,来之不易,更应用之有道。

其次,要精选救助标的。怎样纾困是一门学问。总体来说,有些民企可能华佗再世都救不了,也就别费那个劲了。例如,主业惨淡,营收和利润微薄,重振无望的;通过跨行业并购催肥利润的;股价存人为操纵痕迹,甚至还处于2015年“牛市”时水平的;长期停牌,价格虚高的;大股东高位质押套现,资金用于挥霍享受甚至转移境外的,等等。同时,那些本身资质较好,行业又有前景,只是因为暂时股价下跌导致质押股权平仓风险,大股东又肯积极作为的公司,倒是应及时援手,让质押者在付出一定的对价后轻装上阵。如此,企业得救,援助资金也不会有太大风险,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功能。当然,更重要的是遴选机制更应公开公正透明,防止救了“坏”的,死了“好”的,导致事与愿违,事倍功半。

再次,纾困方式应以财务投资为主,尽量不当大股东。目前,国资接盘的一般都是大股东质押的股份。虽然部分公司控制权因此发生了转移,地方政府、国企也应确保很好地执行代理人机制,毕竟隔行如隔山,旧业务还是老东家更好做些。同时,也应尽量明确国家股权的退出路径,比如探索“明股实债”形式,与大股东约定股权回购条款,未来让大股东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份等。这样既是为了国资保值增值,也防止民营企业家因辛苦奋斗几十年养大的企业易手而丧失进取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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