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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泛滥的低速电动车该治治了
黄 鑫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驶上大街小巷,影响交通安全,引发不少交通事故。走机动车道的低速电动车该不该上牌,不合格的低速电动车为何又能上市,要解决这些问题亟需尽快出台统一的治理规则,从生产源头开始严格实施监管,强化公共交通安全。

低速电动车由于价格低廉、操作简单,近年来成为应用日益广泛的代步工具。但部分地区正逐步失控,生产销售规模加速扩大,低速电动车大规模发展和使用加剧了交通拥堵。尤其是很多产品以“老年代步车”等名目违规生产销售,并且无证无照上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引发了诸多安全和秩序问题,严重影响城市绿色交通、慢行交通发展,并带来了铅酸电池环境污染隐患。

从生产制造源头到使用过程,游走在“灰色地带”,游离于规则制约,是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低速电动车的行业准入、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都存在着规则和监管缺位、薄弱问题。全国各地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五花八门,准入门槛不高,滋生了行业乱象。生产过程中对规格、质量把控不严,大量超出合理功能的产品流入市场;一些质量低劣的产品安全风险大,其劣质电池也增加了隐患。在使用环节,有的低速电动车已具备与微型汽车高度相似性,却不用挂牌照,一些驾驶人未经系统培训,未获取驾驶资格,违反道路交通规则现象突出。

更令人担忧的是,规则和监管的缺失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效应。由于缺乏行业规范标准,一些低端生产厂家生产工艺简陋,没有核心技术,为与中高端企业抢夺市场,迎合不合理的消费需求,一方面在产品设计上越来越“汽车化”,不断放大尺寸、提升动力,另一方面在生产制造上偷工减料,压低销售价格,达到营销效果。事实上,这些低端落后产能并不符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质增效的要求,如果一味放任发展,反而侵吞了中高端企业的市场空间,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同时,一些使用者利用交通管理在低速电动车领域的“盲区”,违章驾驶却不用承担违章后果,也造成了不好的交通安全文化导向。

值得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城市已启动了治理低速电动车行动。有的着力于禁售、限售,防止超常产品流入市场;有的出台相关禁行、限行措施,加强交通安全治理。低速电动车经过近几年的爆炸式增长,要规范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尤为紧迫的是,要尽快出台统一的治理规则和监管意见,为各地治理工作提供明确的规范基础。

在坚持法律规则一致性的前提下,统一的治理规则也应有一定的治理机制差异性考量,比如地域区别、城乡差别、群体区分、存量和增量区别等,通过统一的治理规则和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差异化措施,尽快扭转行业秩序,提升公共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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