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蹭暖费”涉嫌乱收费

取暖季临近,又到了一年一度收暖气费的时候。近日,河南省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有居民向媒体反映,小区物业出了规定,如果业主已经入住、但不愿缴取暖费的,就要缴供暖总费用30%的“蹭暖费”。

【短评】 现行楼房建筑结构特征,只要楼上楼下都开着暖气,中间住户“蹭暖”现象就难以避免。有一些小区物业把收取“蹭暖费”称为“无奈之举,认为如果任由“蹭暖”心态蔓延,实际用暖户便会减少,收取“蹭暖费”是供暖方减少亏损的“无奈举措”。不过,没取暖就需缴“蹭暖费”,有悖于日常交易习惯,涉嫌乱收费。毕竟,“蹭暖”是缘于居住架构的自然现象,并非中间住户有意为之,即使收取“蹭暖费”,物业方也不应将此费用塞进自己腰包。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