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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1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拒执罪”等着“老赖”

近来,“老赖”成为了热门词,不仅有“教科书式老赖”变着花样逃避赔偿,更有部分“老赖”将个人财产隐藏或转移,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用履行法律义务。“执行难”现象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甚至有人将执行不了的法律文书称为“法律白条”。但是,“老赖”们别得意,还有“拒执罪”在等着你们——如果有财产可供执行却逃避执行,情节严重的将构成“拒执罪”,接受刑事制裁。

问:“拒执罪”是什么罪?

主持人:刑法中规定的“拒执罪”是随着人民法院执行力度的提升,逐渐被“激活”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出对恶意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9月份,全国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14647人,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8万人次,限制出境3.2万人次。特别是今年以来,共判处罪犯7281人,拘留13.4万人次,同比分别上升90.6%和11%,形成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

问:为什么会存在“执行难”现象?

主持人:首先,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一些公民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不够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相对缺失。同时,相关部门对多头开户、各种财产形式登记在他人名下等基础性信息缺乏有效掌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

其次,有的当事人规则意识淡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有的甚至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达到拖延执行的目的。当前,各类新型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形式日趋多样,但监管、登记等制度尚不健全,尤其是隐名投资、股权代持等情况给财产查控带来了障碍。

问:面对“老赖”,胜诉的当事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主持人:作为当事人,遇到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时,部分“拒执罪”案件可以按照自诉程序追诉。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已建立“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等信息。运用这些数据信息,可以对“老赖”们实行“精准打击”。

(本期主持人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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