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祝惠春报道:日前证监会就修订《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8月份,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后于2011年4月修订并沿用至今,已累计开展了10次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近期证监会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修订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优化加分指标,包括新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大类、合并存在重复评价的指标、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情况纳入评价、微调部分指标的评价标准、适当增加评审委员会授权等内容。
二是优化扣分指标,包括重组风险管理能力指标、调整特定情形扣分项目、细化措施和处罚扣分项目、扩充适用降级处理的严重违规情形等内容。
三是优化评价程序,包括适当增加自评内容、合理安排初审分工、明确监管协作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