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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亮明“家底”才能明白管理
曾金华

10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颁布后,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

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向全体人民交出一份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明白账”,对于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更好发挥国有资产效益、造福人民,意义十分重大。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就国有资产管理听取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有所增强。不过,报告内容主要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还没有完全覆盖其他企业国有资产,特别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尚未列入制度化的报告范畴。

国有资产是一个整体,在报告内容覆盖不够完整的情况下,难以反映国有资产的全貌,不利于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有利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两个报告,其中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反映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口径、全覆盖”地报告国有资产,让社会一窥国资全貌,引起广泛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披露“明白账”,两个报告还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国资管理体制、主要管理工作和改革进展情况,并归纳了国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比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指出,一些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与问题依然存在,包括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建设仍不到位、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尚需优化、国有金融企业治理机制有待优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依然艰巨等。同时,报告提出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思路与措施,如夯实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系、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经营等。

亮明“家底”才能明白管理。从全面反映“家底”,到查找问题,再到提出思路,无疑有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根据中央部署,审议报告时,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审议报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将审议意见送国务院研究处理。国务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将审议意见分解细化到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和整改,并要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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