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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0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地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窗口期
本报记者 韩秉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了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新数据。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北京、上海、辽宁、江苏、江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云南、河南、西藏、新疆等地上调了月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水平,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记者梳理发现,全国最低工资标准较高的地区,多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带。截至2018年9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420元,为全国最高。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元大关,其中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24元。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保障低收入劳动群体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现实需求。记者从地方人社系统获悉,考虑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温和上涨、社会平均工资稳定增长、社会保险最低缴费额逐年增加,一些地区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同步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住房补贴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根据人社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各地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形势发展和企业实际情况,稳妥把握调整节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记者注意到,安徽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日期为2015年11月份,即将满3年;重庆、海南、河北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日期分别为2016年1月份、2016年5月份和2016年7月份,均超过两年,上述地区有望迎来新一轮调整。

业内人士指出,各地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应该考虑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人工成本等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如果标准过低,低收入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将无法得到保障;如果标准过高,企业人力成本压力过大,未来工资增长将不具备可持续性。因此,既要尽最大可能增强低收入劳动者获得感,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的承受能力,做到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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