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允强从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期辽宁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取得新进展,辽宁省公安交通警察培训中心、友谊宾馆、辽宁大厦等65家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并入相关企业集团。
2016年以来,辽宁省不断加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专门出台辽宁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方案,对省直党政群工作部门和单位所属的经营性事业单位职能、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将符合条件、业务相关的各类事业单位一并转企改制和组建企业集团,做到应改尽改,实现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全覆盖”。根据改革方案,改革涉及的67家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成为新的市场主体,目前已经完成改革的65家经营性事业单位已经并入相关企业集团。
辽宁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就是通过依法赋予转制单位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实现事企分开,把本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活动交给市场,充分激发改制单位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增强转制企业面向市场的竞争能力。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改革后不再批准设立新的经营性事业单位。
据介绍,此次辽宁省直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企业集团的清产核资、资产划转、工商登记注册、资产注入、撤销事业单位机构、收回事业编制、人员安置和社保衔接等工作,计划在今年底前完成。据悉,改制后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辽宁省将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积极引入央企、民营资本等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控股、参股、收购、兼并等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让企业机制更加灵活,更加适应市场。
据了解,从2016年以来,辽宁省不断加大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2016年辽宁省陆续组建交投、水资源、环保、城乡建设、工程咨询、地矿和粮食等7家企业集团,将原来分散在省交通、水利、地勘等14个部门的企事业单位资产近3000亿元整合起来。通过改革,撤销事业单位100多家,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明显增长。统计显示,2017年这7家企业集团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38亿元,同比增长22.6%;实现利润8.1亿元,同比增长149.8%。通过转企改制,既增加了市场主体、提高了国有资产收益,又减轻了政府偿债压力和财政供养负担,还使职工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