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6日讯 记者曹红艳报道: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10月16日开始,第一批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各督察组将陆续向相关省区反馈“回头看”和专项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案卷。
据介绍,今年5月30日至7月7日,6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10省份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同步安排相关领域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在督察过程中,督察组聚焦第一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紧盯整改不力问题,严厉查处一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目前,督察组受理的37640件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责令整改28407家,立案处罚7375家,罚款7.1亿元;立案侦查54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610人;约谈3695人,问责62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