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2018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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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0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森林城市 部分评价指标

□ 城市森林覆盖率南方城市达到35%以上,北方城市达到25%以上。

□ 城市建成区(包括下辖区市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 连接重点生态区的骨干河流、道路的绿化带达到一定宽度,建有贯通性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

□ 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重要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育。

□ 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为主的休闲绿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 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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