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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0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8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召开
27个城市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全国“国家森林城市”已达165个
2018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现场。 本报记者 黄俊毅摄

本报深圳10月15日电 记者黄俊毅报道:2018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今天在广东深圳召开,北京市平谷区、河北省秦皇岛市等27个城市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截至目前,国家森林城市已达165个。

这27个城市是:北京市平谷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舟山市、桐庐县、安吉县和江山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萍乡市、武宁县和崇义县,山东省济宁市、聊城市、滕州市、邹城市和曲阜市,河南省濮阳市、驻马店市和南阳市,湖北省黄石市和宜都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深圳市和中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重庆市荣昌区。

近年来,这27个城市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坚持工程推动、广泛宣传动员,不断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有效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促进了城市绿色发展,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在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表示,力争到2020年,初步形成符合国情、类型丰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发展格局,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200个国家森林城市;到2035年,城市森林结构与功能全面优化,森林城市质量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森林城市生态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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