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昌岳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关于中美经贸摩擦的事实与中方立场》白皮书,以大量事实和翔实数据,对中美经贸关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有力驳斥了美国政府一系列站不住脚的论调,充分阐明了中国的立场和态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吴汉东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白皮书不仅是对中美经贸摩擦的真相陈述,同时也是对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宣示。美国对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不力的指责与事实不符,是对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和实践的误读误判,从更深层次看则与美国只考虑自身利益的狭隘立场有关。
吴汉东认为,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和知识产权冲突虽不断出现,但最终都达成了协议。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十几年间,中美之间所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大多通过磋商解决,磋商不成则提交世界贸易组织裁定。但是今年以来,美国政府以“301调查”为由,挑起对中国的贸易战,对来自中国的商品加征关税。这种抛弃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单边主义做法,违反了世贸组织的基本精神。
吴汉东表示,美国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种种指责是不成立的。首先,国际社会并没有形成技术转让的多边规则,禁止强制性技术转让多为美国主张。即便如此,中国仍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作出承诺,政府审批外商投资不以技术转让为前提,这也是白皮书所强调的。技术转让是市场行为、企业行为,政府不加以干预。无论是“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还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相关法律都没有任何强制技术转让的规定。白皮书陈述了中国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的基本事实,对美国关于强制技术转让的无端指责作出了有力回应。
白皮书表明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吴汉东表示,中国政府和司法部门严格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称得上是“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模范生”。10多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已经全面按照国际公约的要求,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相继对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进行修订,构建了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行政执法方面,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了行政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一系列重大举措都表明,知识产权大保护、严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吴汉东表示,美国对中国通过网络窃取商业秘密的指责也缺乏事实依据。中国企业和个人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是由外国政府的某一个部门来作出结论,而是应该提交所在国的法院经过司法裁判来认定。与此同时,外国企业和个人也可能存在着对中国企业和个人的侵权问题。所以,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不能以中外国籍作出划分,它只有原告和被告的区别。
从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来看,知识产权保护既是国际经贸体制的“标配”,更是中国创新发展的“刚需”。对于下一步如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吴汉东建议,第一,要平等保护,对外国企业和中国企业都平等地给予保护,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对中外企业和各类主体的创新成果一视同仁,这是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立场;第二,要协调保护,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立以司法保护为主导,包括司法裁判、行政执法、专业仲裁、第三调解、行业自治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保护体制;第三,要严格保护,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在知识产权领域全面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