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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9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社部发文要求
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和预警工作

本报北京9月25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我国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要求,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监测和预警工作,并围绕国家和本地区人才发展战略需求,制定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导人才资源合理流动。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政府培育人力资源市场职责,不断健全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要进一步提升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水平,落实相关免费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化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要大力发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做强做大。《通知》强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要继续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采取有效方式,减轻服务机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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