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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9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托业首次规范信托公司受托人职责

本报讯 记者彭江报道:日前,由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制定的《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这是信托业首次推出的规范信托公司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的具体办法。

《指引》规定,信托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指引》要求委托人认购信托产品、签署信托文件时,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应至少保留到信托产品终止日起6个月或信托关系解除日起6个月,产生纠纷的要保留至纠纷最终解决之日。

针对信托业开展创新业务,《指引》规定,在开展创新业务时,信托公司可以在信托文件醒目位置对创新业务进行标识,并对创新业务风险进行特别提示。业内专家认为,《指引》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明确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要求、促进信托公司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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