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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9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统计局通报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相关负责人表示——
打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统计生态
本报记者 林火灿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个别地方还很严重

国家统计局决定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对于典型案件定期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效果,真正树立统计法权威

9月18日,国家统计局通报了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涉及天津、内蒙古、辽宁、山东、宁夏等5个省(区、市)。这5起均为国家统计局直接核查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情节较为严重。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统计执法和案件通报是统计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遏制统计弄虚作假、形成震慑警示作用的必要手段。我国将制定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办法,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常态化机制,积极构筑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全力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根据国家统计局通报,上述统计违法案件的虚报统计数据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虚报统计数据的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在这些虚报行为背后,地方工作人员均存在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指令报送、要求打捆重复报送等行为;一些地方党政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对统计数据虚假问题虽然知情,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有些部门及街道乡镇还对统计执法检查予以抵制和阻挠。

目前,国家统计局已提出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并移送有关地方党委、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分处理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开。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从总体上保证了源头数据的真实可靠,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依然存在,个别地方还很严重。

“对于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统计部门都严格依纪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提出有关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并移送有关机关(部门)严肃追责。”上述负责人表示,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同时,为进一步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国家统计局决定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对于典型案件定期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真正树立统计法权威。

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国家统计局将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曝光力度。

记者了解到,国家统计局将制定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办法,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常态化机制,在官方网站完善“曝光台”专栏,定期曝光国家统计局立案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超过1年未向国家统计局书面告知处分处理结果的重大违法案件以及已结案的重大违法案件责任人处分处理有关情况,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等等。

“我们欢迎和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统计违法行为,欢迎新闻单位进行舆论监督。我们愿与全社会一起积极构筑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全力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统计局将严格贯彻、全面落实统计法,继续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作为首要职责和根本使命,坚决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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