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于解决京津冀地区长期存在的行政垄断、市场分割带来的功能重叠、同质竞争等问题,使之成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协调发展的区域,进而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和国家创新驱动高质量增长的新引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开放合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应当把它放在各项工作的基础位置。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一个重大国家战略。这一战略直接指向,在于解决京津冀地区长期存在的行政垄断、市场分割带来的功能重叠、同质竞争等问题,使之成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协调发展的区域,进而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和国家创新驱动高质量增长的新引擎。
在过去较长一段时期里,受以GDP为中心的经济考核体系和政绩衡量标准的驱使,从各自的利益与需要出发,这一地区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内对外双重封闭:对内,三地比较优势突出但互补性差,整体上呈现出竞争大于合作、独行多于联动的状态;对外,难以形成一体对外开放合作的思路与机制。这种分割和封闭,导致产业同构和恶性竞争,带来了环境的恶化和“城市病”的滋生,带来了地区发展的悬殊,也造成了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和整体竞争力提升的缓慢。要破解这些问题,单纯依靠三地自身能力难以实现。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几年来,三地各自为战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随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移升级等领域的率先突破,一些方面的合作有了实质性进展,一体联动、共商共建的形象开始树立起来,但要实现全方位协同发展还有较长的道路要走。
开放合作有利于克服地区禀赋限制,实现资源要素的取长补短、优化配置,并有效延展地域发展空间;有利于实现错位发展、做强做大地区比较优势;有利于整合优良资源,以区域最高水平形成创新创造力;有利于实现先进带后进,加快缩小地区差距,并有效提升区域整体素质;还有利于应对各种风险,和衷共济渡过难关。对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来说,深化开放合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应当把它放在各项工作的基础位置。
协同的基础和前提是开放合作,而协同发展又会促进和深化开放合作。对于京津冀地区而言,既需要深化对外开放合作,也需要深化对内开放合作,对内开放合作是对外开放合作的基础和前提。
当前,深化京津冀地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开放合作意识。开放合作的实质是不同区域之间通过比较优势的交换实现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换个角度说,就是趁力借势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开放合作的自觉性。发达地区要克服“高高在上”心理,主动融入相对落后地区的跨越发展进程,拓展配置资源要素的空间;相对落后地区要克服“低人一等”心理,勇于向发达地区敞开开放合作大门,积极吸收科学管理、先进技术、优秀人才和其他有利元素。对于所有地区来说,在今天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社会信息化快速推进的环境下,开放合作都能获得最大的发展空间与最佳的发展条件,能够取得1+1>2的发展成效。应使开放合作成为京津冀三地决策部署之必须、思想行动之自觉、措施安排之前提。在推进开放合作方面,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推动开放合作全方位、深层次、多途径、可持续地向纵深开展。
二是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规范、便利和舒适程度,决定着开放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应充分发挥国家和地区在制度、区位、文化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加强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比照国际标杆区域,聚合国内有益做法,最大限度地降低产业准入门槛;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精简、高效、透明、可把握的要求,实施精准负面清单管理;运用现代科技工具,全面整合网络资讯,实现信息共享和政务信息优质服务;推动形成保护产权、维护契约、促进一体,保障公平的市场秩序,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联动实施最严厉的失信惩治制度;完善法律构架,建立灵敏快捷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和仲裁体系,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推动优秀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转化为广大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打造体现积极进取、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互帮互助精神的社会文明高地;完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旅游休闲、社会安全等公共服务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宜居宜业的优质生活圈。
三是充分借势国家开放战略。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优势,通过推动共组投资集团、共建发展基金、共同开发国内外市场等途径,加强同长三角、珠三角等东部沿海地区的合作;通过共建产业园区、发展“飞地经济”、建设特色小镇等举措,加强同中西部地区的合作;借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通过运作机制、功能平台、重大项目、创新资源等的共建共享,加强同香港澳门地区的合作;借力“一带一路”战略,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对接,全面开展项目、产能、技术、标准、园区等合作,提升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不断拓展对外贸易;按照国家出台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和开放合作深入展开。
四是着力抓好基础关键领域。打好了基础,开放合作就会持之以恒;抓住了关键,开放合作就会不断走向纵深。为此,应在三个“两”上狠下功夫。
第一,抓好“两项”制度建设。一是统一制定区域发展规划。目前,京津冀地区已有了统一的《“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其实施的约束力的基础上,应努力创造条件,联合编制三地一体的年度发展计划,协商提出地区发展的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建立协同发展的法规体系,可考虑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条例》,以打破分割垄断、遏制不良竞争,促进合理分工、实现一体发展。
第二,抓好“两类”基础性工作。一是实现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拥堵问题和服务于远期建成世界级城市群,协同建设坚固、立体、智能、便捷的基础设施网络。为此,要继续打通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和消除区域国省干线“瓶颈路段”,形成便捷畅通的公路交通网;继续优化提升港口、机场布局和集疏运功能,构建现代化的航运体系和国际一流的航空枢纽。二是推动建立一体化的市场体系。应全面清理并坚决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要注重甄别和破除隐形市场壁垒;统筹谋划区域要素市场,探索建设统一的金融投资体系,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开放共享的技术信息市场。
第三,抓好“两个”关键性领域。一是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立足体现功能定位和发挥比较优势,有效利用疏解转移行动,合理规划和推动实现产业协调布局;结合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世界级城市群,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发展高端产业和新型经济。二是联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把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作为体现协同发展和开放合作程度的核心指标,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区域内全体人民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居住就业等主要领域享有公共服务的同权化和一体化。
五是积极建设开放合作平台。开放合作平台是试验窗口,能够对一些风险较大的改革开放和发展项目进行试验探索;是示范基地,能够以其取得的卓越功效和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影响和推动全局,应把科学谋划、适当设立有关功能平台作为深化京津冀开放合作的一个重要抓手。
第一,要结合城市结构调整和世界级城市群建设,改革城市管理体制、优化城市服务、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形象,把各大中城市全面打造成为高端、包容、舒适、安全的开放合作平台;第二,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使其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合作高地;第三,做好各个“微中心”建设,在辅助雄安新区疏解非首都功能的同时,成为主题鲜明、专业突出的内引外联基地;第四,推动特色园区体制机制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进一步增强开放合作的品质和聚集外部优良资源要素的功能;第五,支持京津冀三地企业合作开展国际投资、跨国兼并收购和共建国外产业园区,协同开拓国际市场。
六是探索建立互利分配机制。建立良好的利益分配机制,是深化开放合作的有力手段和根本支撑。应立足于公正合理、互利共赢的要求,依照具体实际精心谋划、科学设计。重点是协商做好跨地区投资、产业转移承接等重大事项利益分享的政策安排和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指标健全、权重合理、比例得当的较为完善的分配方案;着力探索“飞地经济”、共建园区等的利益分配和成果共享模式,力求在产值、税收、利润、节能减排等重要指标的区际分割上形成合理办法。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