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的“稳定器”,既有准公共产品特点,也有部分商业保险的特点。随着农业的发展、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升级,农业保险要针对不同主体的种植养殖风险,提供差异化的保险产品,既要对小农户提供国家补贴保费的成本型农业保险,也要为新型主体提供多层次的高保障型收入保险
据中央气象台预报,双台风“百里嘉”和“山竹”将影响我国华南农业生产。前不久,受台风“温比亚”影响,山东出现大范围强降水,不少蔬菜大棚受损,农业投保不足、农业保险体系尚不健全等问题引发关注。笔者认为,要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总的思路是“提标”,应从保成本向保收益过渡,提高农险为农服务水平。
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的“稳定器”。从保费收入来看,我国农业保险规模已居世界第二,其中养殖业保险为世界第一。我国自2005年启航政策性农业保险,受益于国家对农险企业的税收优惠和对农民的保费补贴,2007年起进入发展黄金期。承保农作物从2007年的2.3亿亩增加到2016年的17.21亿亩,对玉米、水稻、小麦三大主粮的覆盖率超过70%。在此前“保险+期货”试点的基础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试点。
不过,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还比较粗放,保障层次和水平还比较低。农业是弱质产业,在面对自然风险时,农民常有很强的无力感。其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恰恰是赔付率最高的险种,保险公司付出的人力成本也最高。之所以说保障水平低,是因为仅覆盖直接物化成本。近年来,农村劳动力价格上升、流转土地的租金成本等大幅上升,导致赔付额与完全成本的差距拉大,农民觉得“不解渴”。同时,灾后定损理赔手续比较复杂,最高赔付金额与实际赔付金额有差距。不少农民反映,农业投保的获得感不是很强。
以财政实力雄厚的北京为例,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在农险保费上,经过市级和区级补贴,农民个人最低只需承担10%。在北京大兴区,种植西瓜的农民只需承担每亩18元的保费,如受灾最高可获1000元的赔偿。不过,由于农户注重发展高端绿色农业和特色品种,一亩西瓜实际收入在万元以上,算下来,赔付额仅能弥补一成损失。由此来看,传统农业保险主要是低保障水平的成本保险,保的是基本成本,而不是农产品收益,已不能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发展。
当前,我国土地流转比例超35%,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超350万个。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农业保险带来了更大的市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构建保障程度高、理赔程序简单、费率水平合理的农险产品体系,为农业提供多样化风险保障,是保险业服务农业的关键课题。
农业风险主要包括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随着农产品高度市场化,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越来越大。对此,国际农险界开发了收入保险险种,其保险金额覆盖了农业产值。在美国,收入保险的保险金额超过总保险金额的九成。欣喜的是,我国有关部门日前印发通知,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当然,这对政府补贴的财力和农户支付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农业保险既有准公共产品特点,也有部分商业保险的特点。开展初期,受保险责任、运作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承保机构参与积极性不高,当时的承保范围和水平是政府研究确定的。随着农业的发展、对农业保险需求的升级,农业保险要针对不同主体的种植养殖风险,提供差异化的保险产品。既要对小农户提供国家补贴保费的成本型农业保险,也要为新型主体提供多层次的高保障型收入保险,要在较高的赔付水平与较合理的保费投入间寻找平衡,形成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