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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9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力增强全社会卫生健康意识
本报记者 张 雪

“检查过程中,各地普遍反映,‘传染病防治法是一部好法、管用的法’。近年来,由于依法防控,措施得当,全国没有发生传染病大规模暴发流行。”在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在整体肯定了传染病防治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我国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用了大量篇幅点出当前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也成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的焦点。

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中央财政对实施免疫规划和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由56亿元增加到96亿元,年均增长14.4%;中央财政通过基建投资支持地方疾控中心建设,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36亿元,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除此以外,国家还加强了传染病防治的科技支撑,实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在监测检测、预警溯源、应急救治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通过种种措施,近年来全国传染病疫情总体形势稳中有降。甲乙类传染病年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27/10万和1.42/10万以下,平均年报告发病率较上一个五年下降11%。

虽然成绩突出,但正像李学勇委员所说,我们同时要看到,传染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面临传统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双重压力,防治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报告指出,检查中各地普遍反映,一些基层疾控机构基础设施落后、检测设备缺乏、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较为突出。在分组审议时,委员们对如何强化基层防控问题的发言也比较集中。

杨志今委员表示,基础设施建设、检测设备配置、人员队伍培训等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特别是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除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外,受地方财力所限,仅凭自身财力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工作落实起来难度很大,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各级政府要确保基层防控工作经费的落实,推动建立起稳定长效的财政保障机制。

报告还显示,多地反映,部分疾控机构特别是基层人员编制多年来未做过调整,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一些疾控机构人员和医疗机构从事传染病专业医务人员队伍不稳定,近年来人才流失比较严重。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李霞,是一名在基层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代表,对于人才流失问题,她感受深刻。“我认为应该增强从事疾病预防控制这类工作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同时将提高疾控人员待遇真正落到实处。”她建议,针对疾控性质的公益类属性应实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岗位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等,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减少人才流失。

“建议增加传染病防治的公民教育内容,目前传染病预防教育主要还是在医疗机构、部分社区采用黑板报的方式,效果有限。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传播工具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田红旗委员说。

向公众普及正确的健康知识,增强公众的主动防治意识,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一环。不过,报告还指出,目前相关部门缺乏更为积极、有效的宣传手段,与广泛发挥全社会力量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雷冬竹表示,要利用现在的新媒体等有效的方式宣传教育。“现在很多大学生觉得艾滋病离自己很远,其实很近。如果在高校以艾滋病案例宣传教育,可能效果会更好,畏惧的心理更大。”

对此,杨志今委员也建议,要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工作投入少、产出大。但是,近年来由于健康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机构人员调整等因素影响,基层健康教育工作跟不上,没有形成健康教育社会化网络化,卫生防病知识不能及时传达到群众中。”他建议,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社区、学校等场所,增强全社会的卫生健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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