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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9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
做好个税改革过渡期政策落实

本报北京9月10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部署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工作,以确保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资、薪金所得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新税率表的新税法过渡期政策切实有效落地。

通知指出,此次改革内容多、力度大,尤其是过渡期政策实施准备时间紧、任务重,各地税务机关要聚焦政策宣传、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三大核心任务,切实加强对下指导和绩效考评,坚决贯彻落实好过渡期政策,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在系统切换方面,通知要求,要提前做好软硬件环境部署,完成系统集成联调,及时完成过渡期政策系统版本的切换,组织面向扣缴义务人的软件应用培训,辅导扣缴义务人及时完成扣缴客户端升级。要持续完善系统运维制度机制,融合运维队伍,整合运维平台,增强运维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做好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在优化服务方面,通知要求,要立即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内部和面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培训、辅导,使广大税务干部深入领会过渡期政策核心要义,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准确把握宣传口径,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理解好、运用好、执行好过渡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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