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一带一路”五周年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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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贸易畅通是应对逆全球化之道
——访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王义桅
本报记者 袁 勇

贸易畅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王义桅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贸易畅通成果丰硕,对于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等全球性挑战有着积极意义。

王义桅表示,近年来,中国积极推动扩大市场开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在投资合作方面,不断强化服务保障,鼓励企业到相关国家投资兴业。同时,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领域,营造高标准国际营商环境,吸引相关国家来华投资。在自由贸易区建设方面,中国已经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贸协定,与东盟的自贸区升级议定书于去年7月份开始实施,与格鲁吉亚的自贸协定也即将签署。目前,正积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以及与以色列、马尔代夫、斯里兰卡等国家的自贸区谈判。

王义桅表示,在美国发起全球性贸易战的情况下,“一带一路”推进开放、包容、平衡、普惠、共赢的新型全球化意义更加突出。如今,中国制造、中国建设、中国服务受到越来越多“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欢迎,相关国家更多的产品、服务、技术、资本正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国。这些经贸合作成果看得见、摸得着,为相关国家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为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增添了新动力,为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贡献了新模式。

王义桅认为,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合作中的贸易畅通,需要各方积极沟通,达成更多共识。就传统货物贸易而言,在及时的政策沟通基础上,“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才能更全面地了解彼此的发展思路,对相关国家的产业结构、发展阶段和贸易特征作出合理分析,进而重点开发优势资源,发展优势产业,发挥出比较优势。同时,服务贸易也是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的畅通更加依赖相关国家间的政策协调。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服务贸易也在传统的人员流动基础上升级,形成了包括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在内的庞大体系。只有用法律、政策、国际合作协议等形式固化合作,落实政策协调的结果,充分利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带来的物流便利,进一步打破自然和人为形成的贸易壁垒,降低各种生产要素跨境流通带来的风险,相关国家才能优化贸易结构,实现“量”和“质”的双重提升。

“各方应该探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问题并作出适当安排,消除贸易壁垒,降低贸易和投资成本,提高区域经济循环速度和质量,实现互利共赢。这是‘一带一路’贸易畅通的努力方向。”王义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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